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主要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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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公司主要经营, |
企业经济性质: | 外资企业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孟志远 |
企业类型: | 生产加工 | 公司注册地: |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 成立时间: | 2007-03-19 |
员工人数: | 5 人以下 | 月产量: | 1 |
年营业额: | 人民币 50 万元以下 | 年出口额: | |
管理体系认证: | 主要经营地点: | ||
主要客户: | 厂房面积: | ||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 是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主要市场: | |||
主营产品或服务: |